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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白城市分公司2025年农资运输及装卸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白城市分公司2025年农资运输及装卸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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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2-06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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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白城市分公司2025年农资运输及装卸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RS2024-887-YZ110

 

 

 

 

 

 

招标人******有限公司白城市分公司

 

******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一月


                                                                                                     

 

 

 

投标邀请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草案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投标邀请

 

************有限公司白城市分公司2025年农资运输及装卸服务项目(二次) 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有限公司白城市分公司2025年农资运输及装卸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RS2024-887-YZ110

三、预算金额:2025年计划销售(运输及装卸)目标7670吨,按照预算单价计算,预计产生运输及装卸成本79.9548万元(其中:运输费53.1098万元、装卸费26.8450万元)。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据实结算,是财务预算内项目,投标单位需根据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报统一折扣率,折扣率不得高于95%,否则视为废标。预算单价标准:运输费1.5元/吨/公里、装卸费35元/吨(一装一卸为一次)。

注: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预算分类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服务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即招标人不保证有足够的任务以满足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四、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服务方自备运输车辆及装卸人员,为邮政方装卸运输化肥,运输起始点由邮政方指定。(1)化肥到货后从各乡镇、村屯装卸,配送到客户家中。(2)从县分公司库房装卸到各乡镇、村屯客户家中。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不允许兼投兼中,一、四、五标段已完成招标,现对二、三标段进行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化肥短途运输及装卸费用预算
(运输费按1.5元/吨公里预算、装卸费按35元/吨预算)

县市

预计吨数

运输费里程(公里)

运输费(元)

装车费
(元)

卸车费
(元)

预计费用

RS2024-887-YZ110-2

******有限公司白城市分公司2025年农资运输及装卸服务项目(二次)二标段

洮南

1900

585

123495

28500

38000

189995

RS2024-887-YZ110-3

******有限公司白城市分公司2025年农资运输及装卸服务项目(二次)三标段

镇赉

1620

897

104935

24300

32400

161635

************银行卡作为工资卡。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一年。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 30 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或个体工商户,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目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8.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9.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10.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开户许可证或公司账户对个人账户转账、运输车辆持有道路运输许可证。

11.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参加。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CA客服电话:******50 (周一~周五9:00-17:00)。

2.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1日,每日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2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均可(采用线下支付并上传缴费凭证方式缴纳)。投标人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2月26日13: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2025年2月26日13:00前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投标人未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及“签到”流程,投标将被拒绝。请投标人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投标人应通过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纸质文件作为归档使用。纸质版******有限公司开标一室(长春市南******有限公司开标一室(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联系人:崔玲玲:联系方式:******)。

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最新版《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

4.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九、开标:

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25年2月26日13:00(北京时间)。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13:0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流程,投标将被拒绝。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集团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白城市分公司

  址:白城市新华西大路18号

联系人:于先生

  话:******

******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联 系 人:崔玲玲、胡海燕、王蕴青

联系电话:0431-************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号:************94

电子邮件:******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 “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

投标人须知条目号

内容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按以下部分组成编写和装订投标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基本文件

该文件须单独密封提交。包括以下内容:

1、  投标函。

2、  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3、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4、  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U盘介质,U盘表面须清晰标识:公司名称、项目编号)。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投标人须按27.2商务打分表的格式,制作索引,明确每一项评审内容对应的投标文件的具体章节和页码。

1、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4、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可全额征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6、        类似项目业绩

7、        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财务状况、生产设施情况、公司人员状况、产品研发团队、生产供货能力、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情况,公司在质量管理、客户服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8、        企业情况信息表。

9、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0、    其他体现投标人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

11、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12、    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技术*条款应答页码对应表。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及27.2技术(服务)打分表的格式,制作索引,明确每一项评审内容对应的投标文件的具体章节和页码。

1、            技术条款偏离表;

2、            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

3、            投标人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注1:投标文件须包含上述部分内容,并按规定的时间递交。其中“第一部分 投标基本文件”单独密封递交

注2:投标人编制上述文件时,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已提供格式的文件须按格式要求填写。

注3: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以上部分内容需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4:投标人如未按照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文件及证明材料,导致投标文件不完整的,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注5: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的文件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内容清晰,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注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备选方案。

注7: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的原件按照招标人要求备查。

13

投标报价

13.2

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对《技术(服务)规范》中所要求的全部内容投标,不得拆分。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

2、            投标人对招标人《技术(服务)规范》要求范围以外的报价或赠予、免费提供等内容,招标人评标时不予考虑。

3、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所有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4、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            报价如有一次性优惠,必须明确优惠比例,且明确对应分项报价表中的各分项优惠比例;如没有明确,将视为所有报价均等比例优惠。

14

投标货币

14.1

投标货币:%

15

投标保证金

15.1

******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人民币1500元;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人民币3000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形式缴付至招标代理。电汇时须在留言处注明“(项目编号/包号)保证金”字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号:************94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 180 个日历日

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应包含投标文件Word文档可编辑版以及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U盘介质,随“投标(报价)基本文件”递交,U盘表面须清晰标识:公司名称)。

所有文件资料应装订牢固,双面打印,全篇标注清晰页码,不允许活页装订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邀请。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邀请。

22

开标

22.1

开标时间:见投标邀请。

开标地点:见投标邀请。

36

中标服务费

36.1

******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公司采购项目框架协议》,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特别提示:

1.采购投标人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如发生《采购投标人黑名单处罚措施表》中的相关负面行为,将根据不同负面行为对采购投标人进行相应程度的处罚。

2.采购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在参加邮政企业采购活动或履行采购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行为,均视为采购投标人的行为。

注:1.《采购投标人黑名单处罚措施表》详见“附件4:采购投标人黑名单处罚措施表”

2.采购投标人是指有意向或正在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技术(服务)规范”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

1.2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      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有限公司白城市分公司

2.2      “招标代理”系指******有限公司 

2.3      “招标方”系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招标人。

2.4      “投标人”系指收到招标邀请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2.5      “最终用户”系指货物使用单位。

2.6      “货物”系指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规范”中所列产品及相关服务。

2.7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规范”中所列相关服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

 

4、      合格的货物

4.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货物,且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4.2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以及招标结束后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投标人或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4.3 其他要求详见“技术(服务)规范”。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招标文件说明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评审程序和合同草案。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投标邀请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草案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4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立即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全,如未及时提出,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后果。

7.2      招标文件的澄清如果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招标文件澄清发出1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澄清,如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回复确认,将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澄清。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如果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回函确认。

8.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方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3、            投标文件的编写

9、      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10、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和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10.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组成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附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文件。

 

13、  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格式填写报价。

13.2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

13.3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要求进行报价。

13.4   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总计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相一致,且已包括与投标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

13.5   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评标价格的增加、中标后免费提供等)一律由投标人承担。

13.6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3.7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13.4条规定将投标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3.8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需要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及其他需要计费的项目,并在分项报价表中明确列明。如有漏报,投标人中标后须免费补足,并使招标人满意。

 

14、  投标货币

14.1  投标文件中适用的投标货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5.2  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损失。

15.3  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否决。

15.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合同签订后予以退还。

15.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缴付中标服务费并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退回。

15.6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代理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6)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要);

7)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文件有效期应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否决。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方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会被退还,其投标将被否决。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7.4        传真或邮递投标概不接受。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封装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基本文件)的正本及副本、电子版U盘全部密封在一个包装内,“投标基本文件”封面上标明“投标基本文件-正本”或“投标基本文件-副本”字样,包装上标明“投标基本文件和电子版U盘”字样;

(2)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部分)、第三部分(技术部分)为一册,所有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商务技术册-正本”或“商务技术册-副本”字样,包装上标明“商务技术册”字样。

18.2  密封包装封面均应注明:

(1)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包名称、正本、副本、投标基本文件或商务技术册。

(2)    “在         时(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    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8.3  如果未按18.1和18.2条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招标代理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9.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招标代理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代理将拒绝接收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招标方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1.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

21.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第16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将按第15.6条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            开标与评标

22、  开标

22.1   开标时,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进行线上电子开标。

22.2   如出现无法实施电子开标的情形,则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

22.3   其他详见“投标邀请”开标。

 

23、  ******委员会

23.1  ******委员会负责。

 

24、  评标原则

24.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5、  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5.1.1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5.1.2符合性检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5.2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5.3            开标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5.4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5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5.6            ******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5.7            ******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委员会判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当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情况除外。

25.8            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修正后的价格高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如该投标人中标,则合同价以原投标价为准,修正后价格若低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价格,如该投标人中标,则合同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以上规则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投标将被否决。

25.9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                      不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

3)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                      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

6)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进行恶意投标的;

7)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                      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

9)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

10)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6、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6.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7、  投标的评价

******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27.2本项目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价格 80 分,商务 10 分,技术 10分,评分标准如下:(详见附件3)

 

28、  与招标代理和招标人的接触

28.1   除本须知第26条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方接触。

28.2   ******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29、  推荐中标候选人

29.1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得分相同的二次报价。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9.2   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最终中标。

29.3   ******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29.4   如果审查未通过,招标人将拒绝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

29.5   如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同时招标人保留追究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9.6本项目公示媒体为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公示期为3天。

29.7   投标人或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30、  确定中标人

30.1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30.2   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或者终止招标。

 

31、  接受和否决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1.1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否决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本次招标项目终止或否决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为的理由。

31.2   如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同时招标人保留追究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6、            授予合同

 

32、  合同的授予标准

32.1          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

32.2          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等情况。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32.3 当出现拟中标人为首次与中国邮政合作、拟中标价格较低、拟中标人应答较为简略等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核实履约能力的情形时,中标人应在合同签约前配合招标人会商核实情况的相关工作。

 

33、  中标通知书

33.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及时向招标方确认。

33.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4、  签订合同

34.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4.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3合同签订及付款

34.3.1合同签约主体:

******有限公司白城市分公司;

************有限公司吉林省大安市分公司。

34.3.2采购结果经签报审批后,由白城市分公司渠道平台部组织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招标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后,经与中标商协商,如结算价格有压降,需签订补充协议。

34.3.3付款方式及结算周期

******银行对公转账。

(2)对账周期:双方每月 15 日前核对上月费用。

(3)服务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银行账户进行合同签订、结算支付。

34.3.4履约保证金:分别收取供应商预算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服务商在履行完合同义务且通过邮政方的运输类供应商后评估考评后,邮政方全额返还服务商向邮政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35、  履约保证金

35.1   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合同草案》。

 

36、  中标服务费

36.1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招标代理交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附件1

资格性检查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或个体工商户,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投标文件内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的承诺书

2

财务要求

******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目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文件内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

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开户许可证或公司账户对个人账户转账、运输车辆持有道路运输许可证。。

投标文件内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

其他承诺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6)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参加

投标文件内附以上内容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

其他要求

1.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2.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注:(1)上述内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

(2)每项审查内容合格打“√”,不合格打“×”。评审结论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须注明原因;

(3)资格审查结束后,合格的投标人进入符合性审查。

附件2

符合性检查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2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

投标报价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招标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一年。

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 30 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6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7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后180天(日历天)

8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9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

10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规定及“投标人须知”要求。

11

履约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

投标人资格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3

投标人密封、签署、盖章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14

法律法规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

15

其他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注:(1)投标人或其响应文件不符合上述情况之一的,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不进入详细评审;

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附件3

 

详细评审表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细项

评分内容及标准

评审

分数

1

报价部分

80分)

价格60分

 低价优先法,价格分=Pmin/P*APmi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者;P为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A为价格权重分。

80

2

商务部分

7分)

企业业绩

(5分)

近年(2021年至今)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

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优惠条件

(2分)

针对本项目有优惠条件的,优者得2分,良1.5分,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

2

3

技术部分

13分)

总体服务方案说明

(3分)

服务方案完整、合理、可操作,完全符合服务需求得3分,方案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得2-1分,没有不得分。

3

服务质量、进度保证措施(2分)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进度保证措施横向比较,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

2

对突发情况的应对措施(2分)

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应急突发事件情况分析、紧急安全保障措施、临时处理措施、事故解决处理措施等制定合理的紧急情况处理应急措施、预案进行综合打分。

处理措施描述合理、全面,可行性强,得2分;

处理措施描述一般、较为全面,可行性一般,得1.5分;

处理措施描述较差、不全面,得1分;

没有不得分。

5

组织协调及保证措施(2分)

综合比较各投标人编制的组织协调及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价,措施全面、详尽、科学合理得2分,措施基本全面合理、可行得1.5分,措施较少但基本可行得1分,没有不得分。

2

服务管理制度

(2分)

有针对本项目的工作管理制度。优得2分,良的1.5,一般得1,没有不得分。

2

安全保证措施

(2分)

有针对本项目的安全保证措施,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1分;没有不得分。

2

 


                                                                                                     

附件4

采购投标人黑名单处罚措施表

序号

行为分级

行为分类

处罚措施

1

一般负面行为

不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后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拒不执行合同,对邮政企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省份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国范围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2

******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比选小组认定投标无效或废标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省份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一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在3家(含)以上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国范围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3

未经同意自行将合同标的转包、主要部分分包,违反合同约定或相关行业规定且情节严重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省份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国范围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4

没有按照承诺使用承诺品牌、承诺参数的元器件或原材料被追究责任,且对邮政企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省份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国范围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5

拒绝配合处理违约或纠纷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省份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国范围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7

严重负面行为

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或选择性签订采购合同,或不按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承诺签订合同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省份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国范围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8

合同履约中,产品质量或服务标准不符合采购技术规范“*”指标要求且拒不整改或对邮政企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省份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国范围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9

******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比选小组认定投标无效或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活动,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资质或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用状况,或发生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谋取中标、成交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省份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一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在3家(含)以上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国范围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10

******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比选小组认定投标无效或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及采购相关方串通的,互相协商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约定中选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委员会成员信息,或与检测机构串通伪造检测结果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省份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一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在3家(含)以上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国范围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11

拒绝邮政内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省份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一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在3家(含)以上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国范围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12

经安全事故责任报告判定投标人为主责以上,由其产品及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年度累计达到3人(含)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5人(含)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的

在全国范围内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14

重大负面行为

******委员会、采购代理人、检测机构等中国邮政采购相关方及相关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3-5年全品目全国范围准入限制

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5年至永久全品目全国范围准入限制

15

被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认定在履约过程中向相关邮政企业或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3-5年全品目全国范围准入限制

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3-5年直至永久全品目全国范围准入限制

16

由于投标人违约导致严重损害客户利益,引发大规模客户强烈投诉,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在属地内引发大规模客户投诉并造成社会影响的,3-5年全品目全国范围准入限制

在多地引发大规模客户投诉并造成社会影响的,5年至永久全品目全国范围准入限制

17

经安全事故责任报告判定投标人为主责以上,由其产品及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年度累计5人(含)以上死亡,或者10人(含)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的

全品目全国范围永久准入限制

 

18

签订虚假合同、虚开票据等行为配合套取资金的

套取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3-5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套取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5年至永久全品目全国范围准入限制

 


                                                                                                     

第三章:合同草案

(供投标人参考,具体内容以签约时为准)

 

 


 

 

 

 

 

 

 

 

 

 

 

运 输 服 务 合 同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送达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送达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就             运输服务项目提供专项服务,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按照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自愿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服务事项

(一)服务地点:                                      

(二)委托服务事项:

□ 运输服务;

□ 装卸服务;

□ 其他:                                          

(三)服务目标:安全、优质完成运输服务任务,达到本合同及《技术(服务)规范书》(见附件3)的服务要求

(四)甲方负责提供下列设施、条件:

□ 运输车辆;

□ 驾驶员

□ 其他:                                        

(五)乙方负责提供下列设施、条件:

□ 运输车辆;

□ 驾驶员

□ 其他:                                        

(六)服务方式

1.甲方发生本合同约定服务需求的,应当另行通知乙方,通知内容包括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所需车辆、服务人数、服务标准、服务特殊需求等具体要求,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时起  个小时内进行确认。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限向甲方进行确认的,视为乙方确认。

乙方不得无故拒绝甲方的服务需求,如乙方有特殊原因的,应当在约定时限内向甲方说明原因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证明资料,获得甲方谅解。

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服务需求,按时保质提供服务。服务完毕后,甲方对乙方服务进行确认结算,确认结算文件作为双方结算依据之一。

第二条  服务期限

(一)服务期限为    □年/□月/□日,自□本合同签署之日/□            日起至        日止。

(二)双方确认并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实际需求安排乙方运输工作,但不承诺一定发生实际需求,不保证成交数量、金额。

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项下服务费用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

1.实行总价承包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    )(含税),其中,不含税价格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额     元。

2.实行单价承包的,价格标准按照《服务费标准》(附件2)执行,暂定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    )(含税),其中,不含税价格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额     元。最终服务费用根据项目结算时的服务工作量、单价以及合同约定增减的其他费用确定。

3.其他:                                        

(二)本项目增值税率为  %,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合同约定税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不一致时,对于尚未完成结算且未开具增值税税率发票的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格,价格调整以不含税价为基准。

(三)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约定的服务费用不包括:乙方协助甲方完成的其它额外工作,额外工作根据工作量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另行结算

(四)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包括总价、单价等)均为固定价,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不因市场变化、政策调整、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任何因素而调整,价格已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双方另有约定时除外。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五)支付

1.甲方按□次/□月/□季度/□其他:       结算并支付服务费用。乙方在每一结算周期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费用结算单(附件4),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包括当期发生服务项目/费用清单、服务需求通知、服务确认结算文件等),甲方审核结算材料无误后,在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足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支付服务费用,对此甲方不构成违约,乙方不得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3.如因本合同的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款项,则甲方有权从任何一期应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相应扣除。

(六)甲方开票信息及乙方账户信息:

1.甲方的开票信息: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联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的通信地址、通信方式和联系人、上述账户信息等发生变化的,应提前 3 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四条  工作人员

(一)乙方指定                     为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身份证号为:                     。乙方认可并接受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本项目任何书面文件。乙方项目负责人更换的,乙方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

(二)乙方应按上述条款服务内容及要求,安排符合资格要求的工作人员,并保证其胜任本职工作,主要服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5。

(三)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人员不能胜任本合同项下服务工作、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玩忽职守或以造假、欺诈等手段侵占甲方财物或损害甲方权益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被更换的人员无甲方另行批准不得重新参与服务工作。

如乙方未能更换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服务人员要求: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负责审核乙方提交的年度实施计划、服务分项标准(各项服务工作标准及考核标准)、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根据该等文件组织对乙方的服务完成度、质量、效果等进行考核测评。如乙方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视情况自行采取要求整改、主张违约金、解除本合同等措施,乙方对此不持异议。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执行。

(三)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乙方的服务费用进行审核。经审核对于超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费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或要求乙方退费。

(四)甲方或甲方人员不得随意损坏乙方提供设施、条件或其他财物,否则应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正常使用导致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承担损失。

(五)甲方负责对乙方服务质量、实际发生量进行确认,确认文件作为双方结算依据之一。

(六)甲方应在乙方完全履约的前提下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七)其他: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是否属于中小企业:□是□否

若是,甲方依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配合乙方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及附件3《技术(服务)规范书》的约定,根据服务内容和服务目的制定各项工作的年度实施计划、服务分项标准(各项服务工作标准及考核标准)、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提交甲方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乙方应当保证该等文件不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内部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不降低服务质量标准,甲方的审核亦不对乙方前述保证构成任何形式的豁免或放弃,自主开展各项服务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三)乙方应确保工作人员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出现在工作区域内穿奇装异服、赤膊、聚众、赌博、吸烟等不文明的举动。乙方应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对其员工违反相关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理,并将违规行为和处理结果报甲方备案。

(四)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应当爱惜、爱护甲方提供工作设施、条件,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消防、安全、卫生等各项要求,自觉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任何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应接受甲方及其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对于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应在相关部门及/或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24小时内整改到位。

(七)乙方对所承担工作必须依法合规组织实施,并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延伸审计。

(八)乙方应当对本合同服务情况建档建册、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九)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服务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甲方提供的工作设施设备及其他财产,并接受甲方或其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在向甲方移交时,乙方应确保各项公共设施及财产的性能完好。

(十)其他:                                           

第七条  保险

(一)本合同项下运输服务□是/□否投保,由□甲方/□乙方投保。保险期间应当连续,在乘客顺利抵达或运输资产顺利交付给甲方或有关收货人之前,保险不得中断或撤销。

(二)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赔偿费用,保险公司的赔偿并不免除乙方承担保险公司免赔范围内费用的责任。

(三)保险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甲方为保险赔偿第一顺位保险金请求权人,并由甲方保管保险单正本。

(四)逾期未缴纳保险费用引发的各项责任由投保人承担。

第八条  安全生产管理

(一)甲方将乙方委托服务纳入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检查和监督。乙方应当遵守通信与信息安全、生产安全等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建立安全保障实时应对机制,强化信息监测收集和安全防范措施。双方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协调机制,乙方应遵守甲方对共同作业界面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消防安全、寄递安全、通信与信息安全等有关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安全生产整改落实等制度,强化员工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教育,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甲方可根据需要提出相关指导和建议。

(三)乙方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发生重大安全和服务阻断等突发事件后,乙方应当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邮件安全,同时立即报告甲方。

(四)乙方依照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配备和维护各类安全设备。乙方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乙方应当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和通信秘密,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所接触或掌握的用户个人信息或使用邮政服务信息不被窃取、泄露。

(六)若车辆由乙方提供,乙方应当确保所使用的车辆符合安全、环保标准和正常运行要求,已经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商业保险(无免赔额、保险金额不少于___万元),驾驶人具有驾驶资格。

(七)乙方应当依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安全防控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指南、规范。

(八)甲方应向乙方告知本服务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九条  转让和分包

(一)乙方应以自有人员和资源履行本合同义务,不得以转让、分包或者类似的形式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二)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当给付甲方本合同有效期内已支付服务费总价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全部保证金;由于乙方违反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违约金不足补偿损失的,甲方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第十条  保密

(一)乙方承诺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其附件、管理规定、考核标准、管理方法、财务信息、客户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乙方或乙方员工如发生违反本保密义务规定的任何情形,乙方应就发生的泄露事件每次承担 5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等。

(二)合作结束后,乙方于项目完成后10日内将所保管、保存、保有的甲方涉密信息资料、数据全部交还或按照甲方要求方式销毁。

(三)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且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而失效,乙方将长期持续履行本合同的保密义务,直至涉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二)甲方有权根据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变更或取消运输服务需求,但应当提前1日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给乙方造成成本费用的,甲方负责进行补偿。

(三)如乙方及/或乙方工作人员提供的服务及相关服务设施设备存在违法行为、侵犯第三人的任何权利或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甲方受到政府主管机关处罚或者第三人追索,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政府主管机关罚款,甲方因第三方主张权利而支付的赔偿金、补偿金、违约金、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乙方应予以全部赔偿。

(四)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拒绝整改或经整改仍无法达标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停止支付,乙方须按照甲方已支付服务费用的   %或人民币      万元支付违约金。

(五)如因乙方原因未提供甲方要求的服务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停止支付,且乙方应按照甲方已支付服务费用的  %或人民币    元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及/或乙方工作人员违反第七条、第十条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停止支付,乙方应按照甲方已支付服务费用的  %或人民币    元支付违约金。

******消防、安全、交通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甲方已支付服务费用的  %或人民币    元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政府主管机关罚款、甲方因第三方主张权利而支付的赔偿金、补偿金、违约金、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八)本合同任一条款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产生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补足赔偿。

(九)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应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前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因主张权利而支付的诉讼费、公告费、送达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十二条  通知与送达

(一)双方同意,根据本合同要求所发送的通知、确认或者其它通讯往来,以及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及其他程序中相关文件的送达均应按本合同签署页所写明的地址发送。

(二)一方如需变更送达地址,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书面通知应送达另一方的送达地址。一方按上述约定履行变更通知义务后,以其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否则其之前确认的送达地址仍为有效送达地址。

(三)因任何一方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义务、该方或其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协议、法律文书等各类文件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件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以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为送达之日;图文传真送达的,以文件退回或发送失败日为送达之日。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一)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导致工作不能继续进行的地震、塌方、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战争、社会动乱或动荡,法律、行政法规的变化,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会议等。

(二)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3日内通知本合同的相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15日内向相对方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如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超过60日,双方均可以提前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三)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若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损失或者造成损失扩大的,不可抗力不能成为免责事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四条  履约保证金(保函)

(一)乙方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 30 日,采用以下第_____种方式提供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

1.向甲方一次性缴付人民币_____万元履约保证金;

******银行保函则不必填写)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联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立履约保证账户,出具额度为_____万元履约保函。

(二)合******银行发出书面指令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资金以抵付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三)发生上述情形后,保证金或者保证金账户金额不足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补足,如乙方未及时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中扣留相应金额直至乙方补足合同约定的保证金;违反前述约定的,每逾期1日,乙方按照保证金总额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四)本合同有效期满终止或解除(非因乙方过错)后,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银行同意撤销保证金账户。

第十五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一)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须提前通知对方,并应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予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

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2.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

1.因乙方及其人员的行为,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

2.乙方发生违约行为,未在甲方书面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的;

3.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4.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四)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出现时,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五)本合同中约定一方或双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有限公司、甲方上级单位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双方可协商进行合同变更;影响到本合同执行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当做好交接工作,乙方返还甲方提供的工作场所、设备设施、用品用具、业务单式,并且不得以甲方或甲方合作商的名义继续从事本合同项下的业务。

第十六条  反商业贿赂、禁止与邮政企业员工经办企业交易

(一)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关于禁止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杜绝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一方不得为对方相关人员提供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利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和订单)、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协助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进行商业贿赂或类似违法违规不当行为。一经发现此类行为,甲方有权:(1)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包括合同项下订单),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2)将乙方纳入甲方合作“黑名单”统一管理,视其不当行为对邮政企业权益的损害程度,对乙方实施全面业务合作禁入措施,在一定年限内或者永久不得参与甲方及其各级机构的经济业务往来。

(二)乙方充分理解并承诺、同意,乙方不属于“邮政企业员工经办企业”,否则本合同除赔偿条款外自始无效。“邮政企业员工经办企业”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1)与邮政企业无投资关系;(2)邮政企业领导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领导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邮政企业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或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企业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法院起诉;在裁决生效前,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八条  附则

(一)本合同的附件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各项文件解释优先顺序如下:

1. 本合同及附件。本合同附件如与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文为准。乙方响应文件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若乙方响应承诺优于本合同约定的,以乙方响应文件内容为准;若乙方响应承诺劣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响应文件及承诺书;

3.采购文件。

(二)如果本合同中存在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则该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有效和履行。

(三)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特别约定

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以下无正文)

 

附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

2.服务费标准

3.技术(服务)规范书

      4.费用结算单

5.人员花名册

6.……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章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 托 代 理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日期:                       日期:                


附件4:

费用结算单(格式仅供参考

结算发起部门:

联系人及电话:

时间:

合同名称及合同编号:

费用结算期间:         日至        

事项

结算量

结算单价

合同单价

考核金额

实际结算金额

 

 

 

 

 

 

 

 

 

 

 

 

 

 

 

 

 

 

 

 

 

 

 

 

合计

 

-

-

 

 

审核情况

审核内容

审核部门

审核结果

审核人

部门领导

备注

审核时间

1.结算量是否准确

 

 

 

 

 

 

2. 服务质量时限效率等技术规范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是否按照合同进行考核

 

 

 

 

 

 

4.结算单价与合同是否一致

 

 

 

 

 

 

5.结算费用是否超出预算进度

 

 

 

 

 

 

6.收款单位、发票开具单位与合同是否一致

 

 

 

 

 

 

7.其它需要审核的内容

 

 

 

 

 

 

附件清单:

本单位分管领导:                                            审核时间:

备注:

1.审核内容1-3项的审核部门为业务主管部门;

2.审核内容4-6项的审核部门为财务部门。

 

附件5:

 

人员花名册

 

服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历

身份证号

工作场所

进驻邮政企业工作日期

离开邮政企业工作日期

 

 

 

 

 

 

 

 

 

 

 

 

 

 

 

 

 

 

 

 

 

 

 

 

 

 

 

 

 

 

 

 

 

 

 

 

 

 

 

 

 

 

 

 

 

 

 

 

(备注:本表由服务机构据实填报并加盖公章,报邮政企业基层单位备案,用于服务机构人员进出现场的核实。)

 

声明:本表登记人员系由我单位派至           (邮政企业)工作场地,登记人员与           (邮政企业)之间无劳动关系亦无劳务派遣关系,本单位保证登记人员不会基于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向邮政企业提出任何主张。

 

 

 

负责人:                    审核人:

 

 

服务机构:(盖章)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基本文件


1、投标函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

1.    开标一览表

2.    分项报价表(如有)

3.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4.    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5.    资格证明文件

6.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条款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7.    (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金额数和币种)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服务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    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日历日。

5.    我方同意投标人须知中第15.6条款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我方同意贵方以贵方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处置我方所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6.    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                                         

2-1、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包名称

投标报价

(%)

投标保证金

服务期限

备注

 

 

有/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期:                

备注:

  1. 此表须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于“投标基本文件”中。
  2.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采购内容及相关税费。
  3. 服务期限等如出现不一致,以本表内容为准。
  4. 本表报价供唱标使用。
  5. 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

3、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U盘介质,须包含word及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本,U盘表面须清晰标识:公司名称、项目编号)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1、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性别:                   

职务: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进行投标,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可全额征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

条款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

条款号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

(正/负)

偏离

说明

 

 

 

 

 

 

 

 

 

 

 

 

 

 

 

 

 

 

 

 

 

 

 

 

 

 

 

 

 

 

 

 

 

 

 

 

 

 

 

 

 

 

 

注: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合同草案,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按照此表要求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无商务偏离”。

3、投标人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商务条款。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期:                


6、投标人业绩列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业绩甲方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起止时间

合同金额

(万元)

合同供货数量

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所在页码

备注

1

 

 

 

 

 

 

 

 

 

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期:                

 

注:

1、投标人所提供业绩须是已签约完成项目。

2、业绩证明文件须按照业绩表序号顺序提供。

3、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数量页、金额页及签字页的复印件。

4、所有数据以合同复印件内容为准,且仅计算合同复印件中的金额,如无合同复印件或未按要求提供清晰的证明材料,不予计算。

5、投标人须准备合同原件备查。


7、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公司人员状况、服务能力等情况,公司在质量管理、客户服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8、企业情况信息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网 址

 

年生产能力

 

组织结构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员工总人数

 

管理人员

人数

 

技术人员人数

 

维护人员

人数

 

系统集成资质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9、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招标代理 /招标人)

 

 我公司若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 ????????????? ????????????? )中中标,我公司保证在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后5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现金或贵公司认可的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名称(盖公章):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10、其他体现投标人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


1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2、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技术规范书条款应答页码对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项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答页码

备注

投标人资格条件

(参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件1、附件2)

 

 

 

 

 

 

 

 

 

……

 

 

技术规范书条款

(参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件3)

 

 

 

 

 

 

 

 

 

 

 

 

 ……

 

 

 

注:投标人须在此表“招标文件要求”中填写招标文件中相应全部内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期:                

 


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作为采购方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我方郑重承诺:

一、不向采购方或采购方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等赠送或提供任何形式的财物、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赠送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报销应由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为采购方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二、不单人约见采购方工作人员或到采购方工作人员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三、不向采购方工作人员电话询问评审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不通过任何单位或个人向采购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四、不诋毁采购方、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名誉,不传播与采购工作有关的言论与信息。

五、积极配合采购方调查、检查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采购方有权视情节取消我方候选投标人资格、宣布中标或谈判结果无效、终止合同执行,或禁止再次参加采购方组织的采购活动等。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1、      技术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

条款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

条款号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

(正/负)

偏离

说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期:                

 

注:1、投标人须根据所投技术要求填写此表,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在此表中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 “无技术偏离”。

3、投标人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技术条款。


2、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

 


3、投标人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技术(服务)规范书

 

1.服务商应确保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资质和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不用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且能够按邮政方要求提供发票。

3.服务商向邮政方提供运输及装卸服务,其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有关物流服务标准和双方约定的服务规范要求。

4.服务商所派的车辆、驾驶人员和装卸人员(从业人员)证照手续齐全,符合国家有关服务规定。车辆符合运输/配送条件,车厢内清洁、卫生、无毒、无害、无污染物,平整无明显的凸出物体,符合邮政方的货物运输要求。

5.服务商在货物运输期间内,即自邮政方将货物交给服务商且双方已办理完毕货物交接手续时起至收货人签收止,应妥善保管邮政方的货物无损,因服务商未保管好邮政方货物,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服务商承担,并赔偿邮政方一切损失。

6.服务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注意行车安全。如服务商在运输过程中对第三方的人身及财产造成损害或造成自身损害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和赔偿由服务商自行承担,邮政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合作期间,服务商应做好运输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邮政方的农资运输、装卸不受影响。在农资运输期间,服务商车辆如遇损坏,维修费用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8.服务商在承运、装卸期间因服务商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灭失的,服务商应向邮政方赔偿一切损失并承担所有责任。

9.邮政方对服务商运输及装卸邮政方的货物时,有权进行检查、验视,发现不符合运输条件的,邮政方履行完告知义务后,服务商应立即停止运输及装卸。因服务商未按照邮政方要求处理,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服务商自行承担,并向邮政方赔偿全部损失。

10.邮政方发现服务商在运输及装卸邮政方货物中,掺杂了违法、违禁品以及其他限制运输物品,邮政方有权通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所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11.服务商承担因自身服务环节(含装卸、运输、配送等服务)失误导致邮政方损失的,服务商应向邮政方赔偿货物总价款的违约金。

12.服务商应保守邮政方商业秘密和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

13.邮政方在发出招标公告后,服务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该项目)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可兼投兼中。招投标结束后,合同签约主体为白城邮政分公司与中标服务商签订合同。

14.服务商需向邮政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服务商在履行完合同义务且通过邮政方的运输类供应商后评估考评后,邮政方全额返还服务商向邮政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每个标段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3%。

15.服务商后评估制度:邮政方将定期对入围服务商进行评估,如有质量或服务问题,并在邮政方通知后未及时纠正的,邮政方可终止合同。

16.黑名单情况:列入中国邮政采购服务商黑名单及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服务商******有限公司实行永久全品目全省范围准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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