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咸祥镇2023年度河道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施工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鄞州区咸祥镇2023年度河道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人民政府,发包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人民政府,发包代理机构为宁波市******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
建设规模:工程主要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共涉及咸祥镇20条河道,分别为后塘畈河、池塘(龚犊村)、犊山门前河、大逸塘小河、球北大堍河、小火串河、中塘小河、陈家碶河、上朱家祠堂河、中塘棉地河、严家桥河、五一五代店小河、五一东漕七星桥河、五一六分兑河、竹山湖港河、咸祥河(1、2)、汪家河(咸祥镇)、黄公塘小河、大园坝河,清淤段河道中心线总长为11164m,总清淤量为47983m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发包范围:鄞州区咸祥镇2023年度河道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发包控制价:988451元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发包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web/home”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CA锁办理,请联系蔡工1. 2.),然后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发包文件等业务操作;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web/home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发包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发包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发包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发包公告及发包文件下方的“发包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发包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发包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发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前上传至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的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7080/login)。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发包(代理)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发包公告发布
本次发包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web/home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发包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人民政府
联系人:戴主任
发包代理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戚工
电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