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敦化市三三〇五液化石油气站异地迁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敦化市三三〇五液化石油气站异地迁建
建设地点:敦化市三三〇五液化石油气站原厂址(敦化市胜利街春华路11号)西侧
建设单位:敦化市三三〇五液化石油气站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扫描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策
联系电话:******